违法经营会受处罚的,如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被取缔后,仍进行活动的;
(二)被依法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仍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
(三)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 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予以取缔。 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