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责任划分方面:《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八、六十九条规定:转弯的非机动车应该让直行的车辆优先通行,这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遇情况判断操作失误也可以上升责任,这一条款一般都是照顾另一方而用的,所以事故如果划分同等责任,是比较客观的,否则,电动车一方的责任较大。
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根据《机动车安全运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只要车辆外型、尺寸、最大设计时速符合机动车标准的,应按机动车分类。现在市面的上的电动自行车如果严格按这个标准,全部是机动车,电动三轮车更不用说了。但由于相关配套法律、法规还没完善,对于电动自行车一般还是按非机动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