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生育津贴不交个人所得税。
参保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及生育津贴的核发,即按下列规定计算:
①女职工生育津贴享受假期天数: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②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津贴享受假期天数: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 施行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③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文件的规定:
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