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赠与,先要去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赠与过户。
需提交材料:
1、 房屋所有权证;
2、 赠与双方(包括赠与方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4、 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书;
5、 赠与公证书;
6、 产权界定卡复印件。
办事程序:
1、 赠与双方本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赠与公证书到办事窗口领取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书;
2、 赠与双方(包括赠与方配偶)持填写后的赠与申请审批书及其他需提交材料送交办事窗口,经工作人员审核后;
3、 工作人员内部作业;
4、 赠与双方交纳契税、土地出让金及手续费;
5、 约定时间领取房屋所有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