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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并购时,尽职调查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

帮助5人 3.3w浏览 匿名 2021-03-30 山西临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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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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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公司并购尽职调查的事项
    公司并购的准备阶段,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显得非常重要。重大并购交易应对目标公司进行全面、详细的尽职调查。目标公司的合法性、组织结构、产业背景、财务状况、人事状况都属于必须调查的基本事项。
    一、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及获得的批准和授权情况。
    首先应当调查目标公司的股东状况和目标公司是否具备合法的参与并购主体资格;
    其次,目标公司是否具备从事营业执照所确立的特定行业或经营项目的特定资格;再次,还要审查目标公司是否已经获得了本次并购所必需的批准与授权(公司制企业需要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非公司制企业需要职工大会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如果并购一方为外商投资企业,还必须获得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
    二、目标公司的产权结构和内部组织结构。
    目标企业的性质可能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合伙制企业,不同性质的目标企业,对于并购方案的设计有着重要影响。
    三、目标公司重要的法律文件、重大合同。
    调查中尤其要注意:目标公司及其所有附属机构、合作方的董事和经营管理者名单;与上列单位、人员签署的书面协议、备忘录、保证书等等。审查合同过程中应当主要考虑如下因素:合同的有效期限;合同项下公司的责任和义务;重要的违约行为;违约责任;合同的终止条件等等。
    四、目标公司的资产状况。
    资产状况包括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状况,以及产权证明文件,特别要对大笔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进行分析。有时在合同签订之后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工作。调查结果有可能影响并购价格或其它全局性的问题。
    五、目标公司的人力资源状况。
    人力资源状况主要包括:目标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的一般情况;目标公司的雇员福利政策;目标公司的工会情况;目标公司的劳资关系等等。
    六、目标公司的法律纠纷以及潜在债务。
    全文
    12 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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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基金 法律问题中的税收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境外投资方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如果被转让的境外控股公司所在国(地区)实际税负低于12.5%或者对其居民境外所得不征所得税的,应自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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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尽职调查的途径是什么
1、调查目标公司。2、公开出版物。3、目标公司的专业顾问。4、目标公司的情况,还可以从一些登记机关获得。5、当地政府(包括其相关职能部门)是极为重要的信息来源。6、目标公司的供应商、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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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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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并购财务问题有哪些
1、信息不对称导致企业价值评估不够准确。2、企业并购占用企业大量的流动性资产导致企业资产的流动性降低。3、企业并购需要筹集大量资金,给企业带来融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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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预售商品房有哪些注意的事项和风险
[律师回复] 解析:
目前,预售已然成为房地产行业主要的销售手段之一。
然而,签署预售房屋的合约却需我们谨慎行事,特别是要注意其中一些可能带来潜在风险的环节。
以下便是在签署预售合同时需要重点关注的几个方面:
首先,务必核实开发商已获取预售许可证书。
其次,审查开发商所拟定的格式条款是否公正合理。
此外,还要明确订立房屋交付的具体条件以及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对于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责任,主要可划分为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以及赋予购房者解除合同的权利等多个层面。
因此,我们应详细了解并明确这些规定的具体内容。
再者,明确约定抵押权的处理方式也是至关重要的。
另外,还需明确面积误差的处理结算方案。
预售合同中所约定的面积通常是按照图纸进行估算得出的,难免会与最终实测面积存在差异。
为了避免未来产生不必要的纷争,购房者在签署预售合同时就应该明确约定出现面积误差后的处理方式。
最后,我们也不能忽视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的重要性。
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购房者领取房产证及土地证为止,期间涉及诸多法定手续需要办理。
此外,我们还需留意土地使用权期限问题。
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期限是从开发商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批准之时开始计算,然而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项目延期,进而使得商品房出售时的实际土地使用权期限大打折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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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并购基金问题有哪些
传统并购基金的运作模式,是指通过控股或较大比例参股标的企业,以管理提升、整合、重组等方式,提升标的企业价值,最后通过退出来实现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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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缓期执行如果再查出其它犯罪会撤销缓刑吗
[律师回复] 解析:
缓刑期间再犯新罪者的处置方式如下:
当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之内再度触犯新罪行或者是在被宣判之前仍然存在尚未判决的罪行时,应立即撤销缓刑,依据新的罪行或者新发现的罪行对其进行审判,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将先前罪行和后来罪行所判处的刑罚相互合并,共同决定应执行的具体刑罚。
需要注意的是,若被告人事先曾有过数项罪行并被判决,除了被处以死刑以及无期徒刑这两种特殊情形之外,均应在总和刑期之下、数刑之中最高刑期之上,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需注意的是,管制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拘役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而有期徒刑的最长期限则不得超过二十年。
由于缓刑制度并不涉及到罪犯的收监与羁押,因此可以理解为原有的刑罚并未得到执行,故在此期间再次犯下新罪行的被告人,应按照判决前的多项罪行进行并罚处理。
关于缓刑的判决标准如下:
对于那些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他们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便可被宣告缓刑,其中包括:
(1)犯罪情节相对轻微;
(2)具有悔罪表现;
(3)不存在再犯罪的风险;
(4)宣告缓刑不会给其所在社区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在宣告缓刑的过程中,可以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的活动,限制其进入特定的区域、场所,以及接触特定的人群。
此外,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即使被判处了附加刑,也必须要继续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
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
【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
决定执行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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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重组法律问题有哪些
1、购买股权中的法律问题。现阶段,通过购买股权的方式进行并购是较为可行的办法,因为这种方式不牵涉公司存亡及职工安置等问题,涉及的法律关系及存在的障碍较少。2、资产收购中的法律问题。资产收购中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在收购资产时不收购负债或者说不收购“定时炸弹”。3、合并中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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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认购协议书签了可以退钱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实践操作中,关于签署认购协议之后能否予以撤销,这是一个较为复杂且具有争议性的问题,具体情形需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分析解读。
一般而言,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作为参考:
1.倘若在诉讼请求提出之前,开发商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亦即,这段期间所签订的房屋认购书乃为无效。
在此种情况下,定金理当退还给买方;
2.若是买方未能按时赴约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实际上已经构成了买方违约,此时,定金不仅不能退还,反而应当由卖方直接没收;
反之,若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擅自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从而导致无法正式签约,此举无疑属于卖方违约,卖方应当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
3.若买卖双方均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署了合同,那么在买方按约履行义务之后,定金便可抵扣为购房款项,或者由卖方收回;
然而,在双方履行正式合同的过程中,若有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则应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的原则;
4.若买卖双方均未出现上述第一项中所述的违约行为,仅仅因为在预售(销售)契约以及补充协议的内容上难以达成共识,最终未能成功签约,那么卖方应当将定金全额退还给买方;
5.若在正式签约之时,有一方对认购书中已确认的条件,例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了修改,从而导致签约失败,这种情况被视为违约。
若系买方违约,定金将不予退还;
若系卖方违约,则卖方应当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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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注册商标怎么注册
[律师回复] 解析:
1、注册之初请
首先考虑选择合适的注册途径。
注册途径分为两种:
一种为您亲自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进行注册申请;
而另外一种则是委托具备丰富商标代理实务经验且资质优越的商标代理机构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在正式进入申请环节前,请务必做好充分的资料准备工作。
具体包括:
提供商标图样共计十份(若商标指定颜色,则需要提交着色图样十份以及黑白墨稿一份),其尺寸要求为长和宽均不得超过十厘米,同时也不能小于五厘米;
对于商标图样方向模糊不清的情况,建议使用箭头标注出上下方位;
如若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请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交复印件,同时还需附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且该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与所申请注册的商标保持一致性;
若以企业名义提出申请,则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及填写完整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和未成年人相处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一)作为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竭力营造和谐、美满的家庭氛围,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以及养育义务。
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行为,杜绝对未成年人的虐待及遗弃现象,严禁溺杀婴儿及其他残忍伤害婴儿的行为,同时也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存在身体障碍的未成年人。
(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时刻关注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状况及其行为习惯,运用健康向上的思想观念、优良的道德品质以及适宜的教育方式去引导未成年人,鼓励他们参与有利于身心健康的各类活动,积极预防和遏制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落街头、沉迷网络以及参与赌博、吸毒、卖淫等不良行为。
(三)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主动学习家庭教育方面的相关知识,准确履行监护职责,尽心尽力地抚养和教育未成年人。
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公益组织亦应为未成年人的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四)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充分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确保所有适龄未成年人都能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让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中途辍学。
(五)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做出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决策时,应当事先告知未成年人本人,并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六)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得擅自允许或强迫未成年人结婚,更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姻契约。
(七)若家长因外出工作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则应当委托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士代为监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
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
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
(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
(三)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
(四)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五)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
(六)保护与教育相结合。
第六十三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非法删除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网络通讯内容。
除下列情形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网络通讯内容: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未成年人开拆、查阅;
(二)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依法进行检查;
(三)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本人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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