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怀孕期间因为病假被开除可以申请仲裁吗
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赔偿金。
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含: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的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其实三期的女职工在一般条件下是不可以辞退的,但如果该员工重大,企业是可以依照内部管理制度处分员工的,否则就将是对企业管理权的无端限制。
孕期的女职工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怀孕期间的女职工。
1、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产期的,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也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2、法律规定,女职工如果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即使《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出现,用人单位也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还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即使在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3、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4、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到期的,应自动延续到女职工“三期”届满为止。
辞退的合法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