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事实上,我国除了在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中可以约定服务期,其他情况是不可以约定违约金的。而且就算有约定违约金,要是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那么在后面可以去请求降低或是增加,这点还是较为保护当事人权益的。
当然,要是在约定的时候发现公司说的违约金过高的话,劳动者可以去请求降低,通常规定是高不得超过所遭受损失30,超过30的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不过,实际中有些公司会以其他理由约定违约金,这点就要注意了。虽然劳动合同也是要协商一致即可成立,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这点是不可以违反的。要是你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要求其他不必要的条款设违约金,严重损害到你的利益的,那么建议可以在必要的时候申请仲裁解决,不过得先收集下面的材料:
1、写好劳动争议申诉书一式三份
2、到工商局查询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一份
3、劳动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复印证据资料一式三份,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在拿到这些材料之后,你要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般都是向所在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