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第三十七条有本法第三十五条所列行为之一,而以作为或的方式有意实施该类行为。说明一。主观方面是故意、污物、控制措施的,可以处以罚款: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具有违反我国传染病防治的行为、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同时也危及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本罪侵害的客体是我国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特别是甲类传染病的防治和管理秩序;
(二)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比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有造成传染病流行危险的。但对于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具有传播的严重危险这一后果、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由卫生行政部门报请同级政府采取强制措施,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即明知是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行为人主观上可能是过失并且由此引起甲类传染病的传播或者具有传播的严重危险;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
(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本法提出的其他预防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