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是取消,而是把权利下放给经营者了。关于自行车辆二级维护的注意事项:具备维护、竣工检验能力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对道路运输车辆进行二级维护作业后自行开展竣工检验工作,并对检验合格车辆出具二级维护竣工出厂合格证,无需上线检测。维修企业确需委托综检机构开展部分项目竣工检验的,必须由维修企业送检和付费,不得要求驾驶员自行送检和付费,不得变相要求经营者进行强制二及维护。
道路运输车辆维护档案由经营者自行保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以保管档案为由,指定任何单位和企业保管车辆技术档案,强制收取费用。道路运输车辆进行年度审验时不再提供二级维护相关记录。扩展资料:《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已于2021年1月14日经第1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已取消强制二级维护和检测的规定,不再对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签章管理,车辆二级维护路检路查的依据。
《按照交通运输部2021年第1号令》第十六条规定: 道路输经营者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车辆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等结合车辆类别、车辆运行状况、行驶里程、道路条件、使用年限因素,自行确定车辆维护周期,确保车辆正常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