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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的方式有哪些

帮助5人 3.8w浏览 匿名 2021-03-31 山东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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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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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国有土地出让方式有哪些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途径有:出让、划拨、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3、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一)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范围:
    (1)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工业用地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
    (2)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
    (3)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4)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5)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6)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明确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其他情形。
    (二)以协议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范围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除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方可采取协议方式,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a、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工业用地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外用途的土地,其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
    b、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经依法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但《国有土地计划决定书》、《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公开出让的除外;
    c、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经依法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但《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公开出让的除外;
    d、出让土地使用权人申请续期,经审查准予续期的,可以采用协议方式。
    (2)禁止性规定
    a、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b、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用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之和,有基准地价的地区,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70%。低于最低价时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
    二、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即划拨土地使用权不需要使用者出钱购买土地使用权,而是经国家批准其无偿的、无年限限制的使用国有土地。但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依法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
    2、年限: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 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也可以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并可依法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所有,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3、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主管部门登记、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
    4、转让、出租、抵押的限制性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但符合法定条件的也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即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领有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有合法产权证明,经当地政府批准其出让并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出让金。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没收其非法收入,并根据其情节处以相应罚款。
    三、以转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即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转让人,接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受让人。
    2、转让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
    3、禁止性规定: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4、年限: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5、“房地一并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6、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
    全文
    8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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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方式有哪些?
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向国家购买的一种财产权,土地使用者不仅可以占有、使用和取得土地收益,还可以独立支配和处置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协议、招标和拍卖三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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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土地转让合同协议书应包含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解析:
当前,随着我国乡村地区大量劳动力逐渐向城市中心区迁移,导致部分农田逐步废弃闲置。
在这种情境下,土地所有权人有权将这些未充分利用的土地实施永久性的转让。
关于土地转让协议,它被视为一般的平等民事合同。
只要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双方均真诚表达各自意愿,且无任何欺诈或胁迫行为,同时合同条款也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份土地转让协议便具备了法律约束力。
因此,土地转让协议的核心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明确阐述土地转让的主要目的及深远意义;
其次,合同可按照条款逐项列出:
包括但不限于当事人的全名或常用名以及其居住地址、转让土地的类别、土地的总面积、土地的确切地理坐标、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的详细情况、土地转让的商议价格、转让方的实际使用情况、合同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及其方式、可能出现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赔偿方案、争议解决途径、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方法、以及合同签署双方的基本信息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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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出让方式有几种方式?
国有土地出让方式主要有招标、拍卖、挂牌、协议的方式。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工业用地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用途需要经过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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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农村土地纠纷律师费用需要多少钱
[律师回复] 解析:
农村土地纠纷律师费用究竟应该如何计算土地纠纷若需寻求律师协助进行诉讼活动,其所需支付的费用将视具体情形而定:
首先,仅限于财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方面的纠纷,且并未涉及到任何财产利益关系的话,那么通常来说,每起案件的律师服务费用为人民币3000元整,可以在此基础上增加50%作为调整,但也允许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下调;
其次,若是涉及到土地转让等特定合同纠纷,且需要处理复杂的财产关系问题时,代理律师将会按照争议标的金额的比例,在预先设定的收费范围内,以分段方式按比例累计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当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1万元以内(包含1万元)时,每起案件的律师服务费用为人民币500元整,而律师费则为人民币1500元整;
当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1万元至10万元之间(包含10万元)时,律师服务费用将按照2%-5%的比例收取;
当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10万元至50万元之间(包含50万元)时,律师服务费用将按照1.7%-3.5%的比例收取;
当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包含100万元)时,律师服务费用将按照1.4%-2.8%的比例收取;
当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包含500万元)时,律师服务费用将按照0.7%-1.5%的比例收取;
当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包含1000万元)时,律师服务费用将按照0.4%-0.8%的比例收取;
最后,当争议标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时,律师服务费用将按照最高不超过0.4%的比例收取,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
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
具体比例如下:
(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
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
本条第一款所称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只适用于司法鉴定中物证类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不适用于其他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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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方式有哪几种
包括招标、拍卖、协议三种方式。1、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指定的时间、公开场合,在土地管理部门授权的拍卖主持人的主持下,竞投者按规定的方式应价,由出价最高者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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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集体土地使用证使用权人变更需履行哪些法律
[律师回复] 解析:
据现行法律规定可知,当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依法更改其权属时,若由于依法转让地下建筑、构建物等附属物而引起土地使用权发生变化,理应向土地所在地区县级别以上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土地变更登记申请书,以便由原本的土地登记机关负责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动登记工作。
就此而言,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变动,从变更登记之日开始生效。
另外,如遇法定情形需对已使用的土地用途予以更改的,相关人员也必须持有相关批准文书,并向土地所在地区县级别以上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土地变更登记申请书,同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展开变更登记工作。
所以,如果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面临更名需求的话,首先应当向当地的房管所递交申请,完成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变更手续,令其权属归属于个人名下;
然后获得变更后的房产证,即可前往乡镇国土所申办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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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让退赃退赔还不缓期会执行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退赃行为并不必然导致缓刑判决结果的产生。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犯罪案例以及实际情况下,虽然缓刑条件尚不完全满足,但此举却能有效地提高获得缓刑判决的几率。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们,如果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况,那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均有权决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首先,如果他们所犯的罪行可以接受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进行处罚;
其次,如果他们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是通过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安全构成威胁;
再者,如果他们身患严重疾病、无法自理生活、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等特殊状况,同样也不会对社会安全构成威胁;
最后,如果他们已经度过了拘留期限,但案件仍未审理完毕,此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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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的方式有几种?
土地出让的方式有三种,一般是以协议、以及还有招标、再者就是拍卖的方式来进行处理,但在处理的时候就要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流程来进行办理,这样才能确保土地使用权能转让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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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的出让方式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1、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2、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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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土地性质和土地用途分别如何定义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土地用途与土地性质之间的差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土地用途主要是指土地被规划用于各种不同的活动或使用目的,而这些用途可以划分为诸如农用地、建设用地以及未利用地等多种类型;
其次,土地性质则更注重于对土地获取渠道、权利所涵盖的范围及相关限制进行详细描述,它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土地权利获取途径的独特性。
总而言之,土地用途是由土地性质所决定的,而土地性质则是通过土地权利获取途径来加以明确界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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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股实债的常见形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如何识别股权投资中的欺诈行为?以下几点可供参考:
第一,投资主体模糊不清。
私募股权投资仅限于特定群体,而如股份公司股权基金的投资人数上限为200人,合伙制及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基金则限制在50人以内。
若向广大公众吸纳资金,即面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群,往往涉及到众多人员,这可能构成非法集资的嫌疑;
第二,私募股权投资公开招揽投资。
私募股权投资应以非公开形式进行,通常由基金经理与投资者进行私人洽谈;
第三,承诺短期内获得高额回报。
私募股权投资通常需要长期持有公司股票或对企业进行长期投资,属于长期投资策略。
然而,非法集资通常会承诺较短的投资期限,例如以月、季度、半年、一年或两年为期,并承诺在这段时间内提供高额回报,这种投资周期短、回报率高的情况值得警惕;
第四,承诺高利率或返利。
非法集资通常以高利率、返利等作为诱饵,承诺在一定时期内偿还本金和利息或者给予固定收益;
第五,虚构投资项目。
涉及非法集资的项目经理可能会编造虚假项目,实施庞氏骗局或自融,或者在实际投资过程中采取“明股实债”的手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医托正确处理方式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查获的医托行为,将由公安机关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处以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
若情节较为严重者,将面临五日以上至十日以下拘留的惩罚,同时可能被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医托通常以欺骗、欺诈等手段,非法获取患者钱款或从中谋求不正当利益,此类行为一旦被认定为情节轻微,则需接受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一)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
(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
(三)未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的;
(五)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资料和实物的;
(六)未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的;
(七)未制定有关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的;
(八)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
(九)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的;
(十)未按照规定进行尸检和保存、处理尸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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