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已去世,母亲名下有一套房产,四个子女继承能办成共有产权。 共有产权,指一家房地产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即共有人,在实践中又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之分。前者是指共有人分别按自己所拥有的份额的大小,对共有房地产享有一定的利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后者是指两个以上权利人对全部共有的房地产享受同等的权利,并承担相等的义务。 在父母去世后,如无遗嘱继承,按法定继承,需要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四位子女共同继承,其他继承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得到公证书,在到房管,办理四位子女继承过户,确定四位子女名义房产证,该住房产权就属于四位共有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