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土地使用权转让怎么做账?

帮助5人 3.2w浏览 匿名 2021-04-01 北京东城区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实际工作中,土地出让金往往不是一次性支付,土地使用权证也未必在土地出让金支付后立即取得,这就引出了该土地出让金如何核算的问题。一般来说,土地出让金的核算可按以下三种情况分别做出处理:一土地出让金未支付完毕,土地使用权证已经取得。这时,实际上土地使用年限已经确定,尚未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可以理解为欠付款,因此,可按土地使用权总价金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总价与已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之间的差额部分贷记“应付款”科目。同时,土地成本按土地使用证上的使用期限作分期摊销。二土地出让金已支付完毕,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取得。因土地出让金已全部结清,所以列入无形资产后,不会再变动(除了摊销),但土地使用权证未取得,土地面积有时可能会与土地使用权证有出入。而资产是指由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为企业拥有或者控制并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土地出让金既然已列作无形资产,应当按一定的方法(一般是直线法)予以摊销。摊销年限可以按土地出让合同上规定的年限确定。届时,土地面积按照实际进行调整。三土地出让金未支付完毕,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取得。对此,有两种处理方式,其一,既然权证未取得,土地使用年限不能确定,款项亦未支付完毕,可作挂账处理;其二,虽然权证未取得,但土地使用权已享用,比照在建工程已完工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会计处理,应当暂估入账,并按暂估入账数及暂估的使用年限开始摊销,待权证取得后,再在土地使用权的剩余年限内作调整。这样处理,比较符合会计的真实性原则和稳健性原则。
    全文
    9 2021-04-01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18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土地使用权转让怎么做账?
一键咨询
  • 141****02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营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4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6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6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5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德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青岛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0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5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7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3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青岛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烟台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0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5****47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3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3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营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0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枣庄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潍坊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济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日照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7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3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7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6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烟台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德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滨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日照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6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聊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0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淄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营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济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3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5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枣庄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1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淄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4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0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聊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日照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8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潍坊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济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5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7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6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日照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8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4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7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0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潍坊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8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威海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0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2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4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4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沂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淄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营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济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2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0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日照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8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6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济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6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淄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淄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营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3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滨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滨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滨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枣庄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2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0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7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青岛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5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威海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5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营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营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烟台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2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沭阳152****157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34****764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81****229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父子转让土地使用权应该怎么做?
农村土地承包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土地流转时,应当经全体承包人的同意,否则行为无效,但父亲一个人的决定,在法律上构成了表见代理,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角度出发,土地流转却是有效,同时,法律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土地使用转让金的含义,转让条件
土地使用转让是指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是土地使用权交易二级市,采取方式多为出售、交换和赠与。因此获得交付的金钱就是土地使用转让金。转让条件:1、以出让方式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2、其他。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土地使用权的划拔转让怎么转让?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相关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1w人正在咨询
土地使用权证转让吗?
1、用地申请。2、土地使用证(原件)。3、原出让合同,批复文件(涉及招、拍、挂的提供成交确认书)。4、双方转让协议。5、如改变规划的提供规划部门意见。6、土地评估报告。7、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复印件、法人证书复印件。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9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土地使用权如何转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