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级人民处理交通事故意见:
一、
1、客运出租车所有的出租车在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出租车根据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2、客运出租车由司机个人购买,但《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客运出租汽车准运证》登记在出租车名下,该出租车在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司机根据事故责任比例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当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时,不足部分由出租车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所有人或租赁将机动车出租的,承租人驾驶租赁的机动车造成第三人损害的,由承租人根据事故责任比例向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或汽车租赁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