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需要当事人双方自行协议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达不成协议可以解决。最高人民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照月工资收入总额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比例可适当提高,一般不得超过月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行业平均水平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给付比例标准。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以财折抵子女抚养费。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的,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因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若干问题的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