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方有吸毒史且屡教不改,另一方没有不适宜带小孩的情况,通过努力应该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案情总结】
由于男子将面临两年的强制戒毒处罚。孩子抚养问题最终只能暂时交给妈妈。
【事件经过】
4月30日下午,常州市焦溪派出所接到一起特别的报案:一女子举报丈夫吸毒。女子称,丈夫长期吸毒,她忍无可忍,打算离婚,于是决定报案。民警火速赶往女子的娘家,将该男子带回了派出所。尿检显示,男子确实吸食了冰毒。民警还发现,男子今年45岁,有吸毒前科。男子交代说,因为感情纠纷,最近他和妻子闹离婚,他们有个6岁大的女儿,他们双方都想要女儿,所以被抓前才会去找妻子谈抚养权的事情!没想到妻子会来这么一出。
男子还说,既然已经被抓了,他想“戴罪立功”,也举报有人吸毒。而这人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妻子。民警随即又将女子带回派出所做了尿检,女子冰毒尿检竟然也呈阳性!本案中,由于妻子没有吸毒前科,警方将女子行政拘留15天。而丈夫曾社区戒毒成功后复吸,将被强制戒毒两年。警方表示,由于男子将面临两年的强制戒毒处罚。孩子抚养问题最终只能暂时交给妈妈了。
【法律解读】
如果一方有吸毒史且屡教不改,另一方没有不适宜带小孩的情况,通过努力应该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时常会展开父母对孩子抚养权的争夺大战,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最终会由判决抚养权的归属。想在抚养权大战中成为赢家,就应该了解判决抚养权归属的审判标准,双方应当从各项条件入手,证明自己满足的条件多于对方或者自己比对方的优势更大,那么最终获得抚养权的机会也越大。
具体来说,以下几个方面的证据是格外重要的:
1、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比如工资条、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纳税凭证、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等。
2、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环境等人文方面的优势,比如房屋产权证、小区治安较好能保障孩子的安全、小区环境安静能保障孩子的休息等。
3、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予孩子陪伴和照顾,比如证明自己父母的陪伴时间、受教育程度、身体状况等方面优于对方当事人,或者证明自己工作有足够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健康成长,相比对方经常加班、工作压力大、没有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更有优势。
4、提供证据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一般都倾向于延续孩子的生活习惯,以免让孩子承受父母离异的重大变化。比如女方可以证明自孩子出生至今都全职照顾孩子,与孩子朝夕相处,相比对方仅工作之余陪伴孩子更有优势。
5、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比如证明对方已有恋人且有结婚的可能,或者对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一般不会判决对方抚养孩子。此外,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继父继母等因素也都有可能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除了上述证据之外,法律还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儿童一般由母亲抚养,但是父亲能证明孩子母亲有严重传染疾病、精神疾病,或者母亲有抚养能力却不尽抚养义务的话,孩子可以随父同生活。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律未明确规定其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之规定,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的子女,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此外,抚养权不是一成不变的。离婚时会根据当事人双方情况判决子女抚养权,但当时的情况若发生变化,当事人可以随时请求改变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