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天诚国土规划设计院关注: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应当合理利用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使用土地。村内有空闲地可以利用的,不得占用耕地建设住宅。既然是新农村,就符合村庄和集镇规划使用土地!对宅基地农户只有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和非法转让。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其实就是牵扯到转让问题!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发锭篡瓜诂盖磋睡单精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