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600公顷以下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600公顷以上的报批准。如果你购买的是村集体的土地,购买合同就应该约定好使用或开发范围或限制等条款,一般情况下只要不是开发有害和有严重污染的项目,只要是合理开发利用应该不需要什么审批程序,可以依据买卖合同约定直接开发利用,建议最好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政策咨询,防止无意中违反法律或政策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