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叔叔和姑姑没有赡养能力,对奶奶就有赡养义务。父亲的遗产应由母亲、奶奶和兄弟姐妹共同继承。
2、《婚姻法》第28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因此,父亲去世后,如果叔叔、姑姑没有赡养能力,那么奶奶的孙子女、外孙子女都有赡养义务。
3、父亲的房子应属于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只有该房屋的一半属于父亲的遗产,另一半属于母亲所有。根据《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继承权平等,因此,父亲的遗产应由母亲、奶奶和兄弟姐妹共同继承,当然,如果没有兄弟姐妹,那也就不存在兄弟姐妹继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