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我发现,前夫在我们离婚的时候还有多处房产及大量存款,这些财产都是他在我们俩分居期间转移和隐瞒的,其中有部分房产产权及存款登记到了他的亲友名下,但却是我与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购置或储蓄的,其中也有多处房产已经过多次交易。请问我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嘉应律师事务所刘开柏律师解答:郑女士可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共同财产,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隐藏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郑女士的要求是有法律依据的,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你发现其隐匿财产之次日起计算。另外,郑女士还必须在收集一些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