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占罪与盗窃罪的概念:
1,侵占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2,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所有人或保管人的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异同:
1,侵占,是对保管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也就是"三种物"的非法占有,拒不交还;
2,盗窃,是指对所有公私财物的秘密窃取;
3,由此可见,二者侵害对象(物)区别在于,盗窃是秘密窃取他人(所有)财物;侵占则是非法占有他们的”三物“(保管物、遗忘物、埋藏物);
三,遗失物、遗忘物、保管财物、被盗财物区别;
1,遗失物,是指动产所有人或持有人,将所持财物丢失在无法确认的某处,而被他人拾得的行为。例如:A将手机丢失并不知道丢失的地点,被B拾得。
2,遗忘物:是指动产所有人所有人或持有人,将所持财物丢失在可以确定的某地,而被他人拾得的行为。例如:A人将手机丢失在B家里。
3,保管物,是指保管人、受托人或依职责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
4,被盗财物:是行为人在财物所有人、持有人的财物管理范围内,秘密偷走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