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股东转让股权:
(1)股东会决议(股东之间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可不提交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涉及本市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中央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外埠国有产权转让的,可依据国有产权属地政府有关规定,提交规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转让交割文件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产权转让批准文件;
(4)股东发生变化的应提交新股东的资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