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行政程序,不需要打官司。如果对结果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工伤认定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据《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开展的行政行为,只需劳动者或其用人单位提交相关证据及材料,即可申请工伤认定,不需要打官司。如果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