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违章建筑的房屋是不可以买卖的,您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根据我国《城市规划法》第40条的规定,违章建筑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制拆除或者予以没收;影响城市规划但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可见,违章建筑物的产权在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未作出处理前是不能确定的,当然不允许买卖。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第(五)项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订立的合同无效。据此,在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并经房产管理部门确认产权之前,您所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当然也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但是,您的损失还是可以得到赔偿的。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在上述事件中,您并不知道所购买的房屋是违章建筑,自然也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责任;而王某的妹妹购买了此房屋,愿以低价转让,而且王某还在极力劝说您不要去房产管理部门办过户手续,这一系列现象表明,其对房屋的违法性可能是知晓的,存在不告诉您实情的故意,具有过错,所以其应该承担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具体包括全部房款及利息、违约金等。
症结所在本问题的症结在于咨询人对违章建设房屋的性质以及是否可以自由买卖的问题认识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