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有一个发明专利,我想在就需要申请,不过好像需要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才可以。

帮助10人 2.7k浏览 匿名 2017-06-24 安徽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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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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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请求发明专利优先审查的申请函
    申请函有关要求:
    1.向省知识产权局提交,由申请人签字盖章,代理机构不得代签。
    2.应说明申请人类型、办理用途、技术领域等。
    3.申请人类型包括个人、企业、高校、科研单位、机关团体,申请人是高新技术企业或各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应予以说明。
    4.申请人是福建省众创空间内的个人或单位应说明所属的众创空间名称,以便获得优先办理。
    5.申请函中应注明申请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及电话应为申请人本人,申请人是单位的应为单位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人。
    6.同一申请人有多件发明申请要加快,可以将各专利申请合并在一个函中说明。
    二、检索报告(原件)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010-62083202)出具,PCT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申请可以用PCT检索报告。
    三、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100043号表格
    全文
    6 2017-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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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请人必须用电子申请方式申请专利。
    二、已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收到实质审查通知书)。
    三、可以予以优先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包括:
    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技术领域的重要专利申请;
    2.涉及低碳技术、节约资源等有助于绿色发展的重要专利申请;
    3.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4.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
    四、我局对符合初审条件的优先审查请求原则上按受理时间顺序办理。对同一批次、同等条件下,各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自贸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等园区内的企业,各产业龙头企业,众创空间企业或个人,上市及拟上市企业等类型申请人优先办理。
    五、以下情形不予受理
    1.被确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异常专利申请的申请人。
    2.由无专利代理资质的经营主体代理的专利申请。这里就是关于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的书写条件了。
    全文
    6 2017-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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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公租房去哪申请比较合适?
洛阳公租房去户籍所在地的住建部门申请比较合适,因为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管理相关的公租房就是由住建部门来进行确定的。当然了,需要提醒大家注意当事人在提出申请的时候必须要携带相关的资料,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自己的申请,能够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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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赔偿金分配比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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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工伤死亡补偿款的分配方式如下所述:
丈夫或妻子每月经享四成份额,其余家属则分别享有百分之三十份;
对于独身老人和无人抚养的儿童而言,他们每月获取补偿款的比例应在此基础上额外增加百分之十。
此外,所有照料亲属的总抚慰金金额不得超过因公殉职员工生前薪酬价值的上限。
关于法律明确规定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畴,请参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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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之前就有的产品是否侵权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如果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出相同类型的产品,采用了同样的工艺流程或完成了制造和使用方面的充分准备工作,而且只是在既有的规模/范畴之内继续进行此类生产活动与使用行为的话,则该行为无法被视为侵害了他人的专利权益。
然而,在涉及到专利侵权纠纷的案件审理过程中,若由于证据不足等原因导致无法证实在他人提出专利申请之前,涉案企业已经开始生产并销售了相同类型的产品,那么该企业的生产及销售行为便有可能构成对他人专利权益的侵犯。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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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专业房产纠纷律师,如何高效解决
[律师回复] 解析:
为了解决房屋产权纠纷,需要依据各种情况来选择相应的处理方法。
总体来说,大致可以归纳出以下几类解决方案:
第一种情形,涉及任何形式的标的物为房屋的权利确认、使用、销售、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所引发的纠纷,以及与其密切关联的装潢、设计、附属设施归属方面的争端,当事人均有权通过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予以解决;
第二种情形,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间对于拆迁补偿及安置事项存在的争议,若双方在此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则须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者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进行裁定,倘若当事人对此裁定不满,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15日内,向相应地区的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第三种情形,单位内部建设房屋、分配公有住房使用权,这属于单位内部行政事务范畴,如果员工对于分房政策有所异议,或者单位的分房决策存在不合理性,导致的纠纷并不属于法院的管辖范围,而应当由该单位或者相关行政部门负责解决;
最后一种情形,单位将住房使用权分配给员工,并且双方签订了相关的分房合同,那么当员工因为个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者被单位解雇时,单位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回公有住房使用权,由此产生的纠纷,员工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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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面积比合同上多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载明的条款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需要审视实际面积与合同中约定面积的比例情况。
若其低于约定的3%,则应当以合同约定价格结算房屋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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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且误差在3%以内,则超出部分将按照实际增加的面积进行计算,并由购买者补足购房款。
然而,当误差超过3%时,购买者仅需追加3%的房款,而剩余的3%以上部分则由开发商承担支付责任。
若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且误差在3%以内,则售房单位应按照实际减少的面积向购买者退还相应款项。
但若误差超过3%,购买者有权选择退房或按照实际减少的面积要求售房单位退还相应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
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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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四条
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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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被告其中一名主体不适格,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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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告具备主体资格,那么他将有权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做出接受或拒绝、反驳或者对抗等具有实质性的权利和义务回应,这也是原告得以提出诉讼请求并使其获得支持的必要前提条件,因此,它实际上直接关系到原告在实体层面上的胜诉权,而不仅仅局限于程序方面的起诉权,所有这些都属于案件实体问题的范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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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谁带比较合适
这个要结合双方情况来看。抚养权方面,要按照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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