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 身份证号码:
根据合同法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 户型: 房屋面积: 。
2、室内附属设施:
A、电器:
B、家具: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每月
3、付款方式:按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一次性付款计 元人民币(不包括押金在内)。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费均由乙方支付。
5、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担负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时交纳水、电、煤气、暖气、物业、宽带、电话等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为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提高房租价格。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本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应保持房间以及物业周围环境,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付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的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给予修复。
8.在合同期内如果甲方收回房屋甲方退还乙方剩余房租另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整。在合同期内乙方退租应支付甲方违约金壹万元整。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律法规办理,或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济人公司一份,签字后即生效。
五.其他说明
出租方: 承租方: 经纪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