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乡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标准
(一)搬迁费
1、住宅房: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7元/㎡标准计算。
2、非住宅房设备搬迁及安装费以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计算:
①经营用房:每月8元/㎡;
②生产用房:每月7元/㎡;
③办公用房:每月7元/㎡;
④仓储用房:每月7元/㎡。
有重型机械的,按重型机械所在房屋建筑面积增加10元/㎡标准计算。
(二)征收住宅房临时安置费标准
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一类7元/㎡/月;二类6元/㎡/月;三类5元/㎡/月的标准计算。
(三)征收非住宅房停产停业损失费标准
非住宅房停产停业损失费以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计算。
1、经营用房:一类20元/㎡/月;二类15元/㎡/月;三类10元/㎡/月的标准计算。
2、生产用房:每月10元/㎡;
3、仓储用房:每月8元/㎡;
4、办公用房:每月6元/㎡。
(四)乡镇分类
一类:苏埠、独山、新安、固镇、分路口
二类:丁集、徐集、罗集、顺河、石婆店、江家店、青山
三类:韩摆渡、西河口、石板冲、单王、狮子岗
(五)附属物补偿
参照城市中心区范围国有土地附属物补偿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