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公款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二是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并且数额较大的;三是挪用公款归个人用于上述非法活动、营利活动以外的用途,并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即使挪用公款未超过三个月,但是把公款挪作营利、非法活动的,也构成挪用公款罪。如果已经有上述行为,建议你自首,积极退赃,争取从轻处理。这就是个人借款超过3个月不还属挪用公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