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期借款利息资本化分期还息到期还本分录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在核算上主要区别在利息的确认上。
长期借款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的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筹建期间)
在建工程或研发支出(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等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
财务费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利息支出,以及按规定不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分期付息一次还本)
或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二、解释:
分期付息一般是半年或一年支付一次利息,构成了企业的一项流动负债,所以应计入“应付利息”科目。而到期与本金一起一次性付息属于企业的一项非流动负债,故计入“长期借款”下的明细科目“应计利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