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军属房屋拆迁涉法是属于官兵家庭、财产类纠纷。约占纠纷总数的22%,主要在军属劳动权益被侵犯、军属人身权益受侵害、宅基地和相邻权纠纷等。企业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军属首次就业难和下岗再就业问题,已各级部队关注的“难题”。出台的关于驻宁部队随军家属工作安置办法规定,随军家属的安置是一项政治任务。随军前为非城镇居民户口的家属,随军后向户口所在劳动申请安置,劳动应优先推荐就业,其次就业。凡不属于破产、特困和停产企业的随军家属,下岗或列入经济性裁员。调查中,不属于上述几种情形的军属仍被下岗。此外,在农村因征地拆迁、翻建盖房而经常引发宅基地纠纷和相邻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