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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那里要搞拆迁我在网上看到南京市城市房屋管理拆迁办法好像做了修改所以想请问一下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是否已经失效。

帮助5人 1k浏览 匿名 2017-07-04 辽宁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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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是否已经失效答案是已经失效。
    随着,《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颁布,《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3月10日废止
    全文
    12 201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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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是否已经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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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市拆迁补偿标准2023是什么?
南京城市拆迁补偿标准是按照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乘以建筑面积来进行确定的,因为根据我们国家相关条例当中的规定,涉及到房屋的征收补偿的时候,需要考虑到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南京城市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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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上市公司查出个人流水问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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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务核查的详细范畴,这一环节主要集中于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方面。
用更为简洁明了的话语来说,其核心目的便是查询贵企业是否存在自我采购并进行业绩虚构的行为,以及是否涉及到违规收取回扣、非法占用公司财产等不当现象。
根据惯例,仅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者提交相关信息即可,但若扩大至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层面乃至采购与销售环节,则往往源于证券交易所或监管机构对于贵司可能存在的财务舞弊现象产生质疑,进而提出更广泛深入的核查要求。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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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反公司章程
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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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哪些调整?
南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调整为平均年税额 10(元/平方米。是根据范围核心城区:东至明陵路—苜蓿园大街—光华路—大明路—宁铜铁路,南至应天大街,西至郑和中路—漓江路—浦江路—燕山路—燕山东路,北至南京西站铁路—南京站铁路—红山路—龙蟠路—北安门北街—沿城墙至中山门以内;的顺序有不同层次与程度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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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拆迁房产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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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明确规定,确实存在协议拆迁这一方式。
在这种情况下,拆迁方需与被拆迁方妥善商议并达成一致的补偿方案,之后便可依法缔结拆迁补偿协议。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法人或其他同类组织往往会担任拆迁方的角色。
在此种情形下,若其未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应的拆迁手续,即缺乏合法的拆迁资质,那么所签署的拆迁协议将被视为无效。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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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内容是怎样的?
拆迁人对被拆除非成套住宅房屋使用人的补偿计算公式调整为:补偿款拆迁补偿价格×原建筑面积 经济适用住房均价×拆迁补贴面积。其中,拆迁补贴面积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拆迁补贴面积原建筑面积×拆迁补偿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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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时地下室全是管道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律师回复] 解析:
地下室中存在的各种管道可能导致漏水现象发生,并可能散发出难闻的气味。
然而,值得庆幸的是,如今许多房地产开发商所安装的管道质量都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因此大部分情况下并不会发生严重的渗漏事故。
另外,开发商通常还会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以此降低这些问题对居民生活造成的潜在影响。
此外,需要强调的是,地下室本质上属于公用设施,因而安装各类管道也就成为必不可少的步骤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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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买房产时,建议您
首先仔细查看房屋的整体布局设计以及相关施工图纸,因为所有的施工方案均需经过政府部门的严格审批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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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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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应用网络信息技术,建立和完善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推行房地产转让合同网上签约和网上登记备案。”“新建商品房转让应当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但是独栋别墅、整栋楼房和车库(位)转让可以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也可以按照建筑面积计价或者按照套(单元)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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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企业注册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1.确立企业名称:
这是我们在设立新公司时首先要完成的步骤,必须选择与主营业务相匹配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特名称作为贵司标识。
2.递交相关文件资料,明确公司的经营范围:
这一步主要涉及对企业的经营范围和业务范畴进行精细化的界定,以确保公司的合法性和可持续发展。
3.领取营业执照:
当您的企业名称申请获得批准,以及所有相关文件资料经过严格审查后,便可以顺利地领取到营业执照,正式宣告贵司的诞生。
4.公司备案刻章:
在取得营业执照后,需要前往公安机关指定的定点刻章机构,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办理备案刻章手续。
5.开设银行账户:
为了方便资金往来和财务管理,贵司需要在当地银行开设基本账户。
6.税务种类核定:
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和贵司实际情况,确定应缴纳的税种及税率,以便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7.社会保险开户:
为保障员工权益,贵司还需按照规定在当地社保部门开设社会保险账户,并按月缴纳相应费用。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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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标准是固定的吗?
北京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标准是不固定的。行政处罚的结果给出是由相关的机构经过对案件或者事件进行审核之后分给出的处罚结果,国家给予相关机构对于量刑的自由裁定的权利,保证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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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费怎么收取
[律师回复] 解析:
实行全权委托征地模式的,按照征地费用总金额的下列比例收取费用:
1、一次性征用耕地面积达到或超出66.67公顷(即1000亩),以及其他土地面积达到或超出133.34公顷(即2000亩)的情况下(均包含上述两个数值),征地管理费用将按照不超过3%的标准进行收取;
2、若征用耕地面积未达66.67公顷,而其他土地面积也未达133.34公顷的情况下,征地管理费用则将按照不超过4%的标准进行收取。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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