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不应该退还费用。
2、“误诊”,是医学概念而非法律概念。所谓误诊,是指医生的诊断与患者实际情况不一致。由于病人情况各异,许多疾病外在表现形式的相似性,及目前医疗技术发展的局限性等因素,误诊现象是不可完全避免的。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误诊率,即达到30%左右。
但从法律角度考虑,根据侵权法理论,只有在医院的医疗行为有过错,并与患者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的前提下,才能认定其应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有过错的误诊”和“导致产生损害后果”,是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必须条件。
因为医学是个很复杂的学问,不但个体差异大,而且疾病发展亦很复杂,出现意外在所难免,关键是看医生是否尽职尽责。诊疗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尽责才是判断的依据。简单地说,医疗过错主要体现在应当预见的没有预见,应当防范的没有防范,这是一个基本的衡量准则。
医疗过错在诉讼中并不一定都要承担民事责任,只是在与患者的不良后果存在因果关系时,需按司法解释承担一部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