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如下;
一、进行借贷前,审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及还款能力
二、进行借贷行为时,需留存交付凭证
在进行借贷行为时,最好由债务人自行书写借款协议或借条,尽量以全部手写或全部打印的方式制作,将以下款项交付情况写明并保留实际交付证据:
1、借贷发生的原因;
2、借贷发生时间;
3、借贷地点;
4、款项来源交付方式;
5、款项流向等。
当纠纷发生之后,出借人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及其他能够证明法律关系存在并实际交付借款的证据,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追讨借款,需注意诉讼时效
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