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可撤销和合同的解除不是一个概念,你这种情况属于对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一、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中国《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和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消。”
可撤销合同的类型: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因欺诈订立的合同;因胁迫订立的合同;乘人之危的合同;效力未定的合同。
中国《民法通则》规定,民事行为被确定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经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对行为人与对方恶意串通,实施了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给第三人。
二、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明确约定了各自的义务和权利,有一方不履行义务,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不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因不履行义务一方的行为给自己造成了损害,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