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招生办介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相关的证明材料递交学校申请报考,待市招考办审核通过后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工商企业登记证》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2)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提供房地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合法租赁合同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3)父亲或母亲的《广东省居住证》:
(4)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种险种;
(5)随迁子女在我省高中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有关证明。
不符合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条件的随迁子女,须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建议不符合在我省参加高考条件的学生及早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当地的高考报名,以免错过户籍所在地高考报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