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为3.5%,超过银行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而且既约定了逾期利息,又约定了违约金,是对借款人的双重惩罚,对借款人显失公平,故本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为标准确定逾期利息,对超过此标准部分的逾期利息及违约金应当不予支持。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法庭如何索要逾期利息或违约金 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