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九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义务教育法》
第四条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五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第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