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的是没有工资的,这里的当兵专指义务兵。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义务兵役制,当义务兵期间只有津贴,不发放工资。根据《兵役法》的规定,义务兵服役期间除享有军人的待遇外,还享受以下待遇:
1、义务兵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一般是义务兵退伍后一次性领取。
2、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和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复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
3、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
4、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应予以保留;服现役期间,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