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只有一种情况能够断绝生爸妈和亲娃儿之间的关系,即按照“收养法”,只有在亲娃儿被他人依法收养的情况下才会被认为是断绝关系。但这种关系仅仅是断绝了权利义务法律关系,但生理上】血亲上的关系等等是永远也断绝不了的。据我国《收养法》的限定,娃儿被合法的由他人收养。这时,按照《收养法》第二十三条的限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爸妈与养娃儿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爸妈娃儿关系的限定;养娃儿与养爸妈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娃儿与爸妈的近亲属关系的限定。养娃儿与生爸妈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除此之外,爸妈娃儿关系不得因当事人的意愿随意解除,如什么登报脱离关系这一类做法,我国法律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