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能够肯定的告诉你“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碰撞不顾职责在谁都是机动车的全部责任”是谬论,通常非机动车追尾机动车,也要看具体情况的,不是一概而论的都是机动车的职责,只是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意外里,非机动车方相对来说是弱者,而且大多数非机动车都是无保险的。因此在交警执法、法院诉讼裁判等方面,都是要尊照同等要求下照看弱者来操作的。就具体你的案例来看,你是拐弯,他追你尾,很显然他要负责的,但是不是全部责任就不好说了,
首先他是直行,你是拐弯,《道交法》限定:拐弯车辆须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过。
其次,电瓶车可否占道行驶,即意外发生在机动行车道吗总的来说,交通意外职责的判定需要综合方方面面的因素,事实上操作中交警部门还是很尽责的,这个请你放心。此案中,电动行驶者向你索要2000元的赔偿,你能够不用理会,完全按照交警的裁判来承受职责,不要私下和解,即使商量解决也必须在交警参与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