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是这样的,我最近打算在村里的地盖自己的房子,可是我是外地人,想问问2017农村宅基地外地人建房的具体情况。

帮助5人 4.6w浏览 匿名 2017-07-24 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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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农村宅基地外地人建房的具体情况;我国物权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 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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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2017-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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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农村宅基地外地人建房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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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建房手续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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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1.若已明确约定了合同的履行地点(也即货物交付之所在地),则应分别考虑以下两种情况:
(a)若双方均未在合同中约定实际履行地,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案应当由被告人的居住地法院以及合同实际履行地所在法院共同行使司法管辖权;
(b)若双方已就合同履行地进行过明确约定,且该约定地点并不位于双方当事人的居所地内(只需其中任一方的居所地符合条件即可,包括原被告双方),那么此案将由约定的合同履行地所在法院享有专属管辖权。
2.若双方并未对合同履行地进行过明确约定,那么此案将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a)首先,需要确定合同是否已经实际履行完毕;
(b)如果合同确实已经得到了实际履行,那么此案将由合同实际履行地所在法院享有专属管辖权;
(c)反之,如果合同尚未得到实际履行,那么此案将由被告人的居住地法院以及合同签订地所在法院共同行使司法管辖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也进一步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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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有营业执照的拆迁如何赔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进行营业执照拆迁时,所涉及的补偿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房产拆迁补偿费用、因营业活动造成的经济损失补偿、设备搬迁所需的相关补偿以及设备受损后的修复补偿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法律法规对于此类被拆迁房产的确立和评估标准尚未作出统一明确的细化规定,因此各地域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相应的差异性标准。
其中,较为常见的判定依据主要包括以下两项标准:
其一,依据房屋权属证书的登记性质作为准绳,只要房屋登记证明上注记为“营业用房”,那么在补偿过程中便可依照此性质对该商业用房予以适当赔偿;
其二,依据现有的合法经营手续,只要房产持有有效且真实的营业执照,便可同样将其视为“营业用房”并获取相应的赔偿款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买到凶宅可以退房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购买凶宅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购房者有权选择撤销合同并要求退房。
凶宅作为一个重大事项,卖方应在交易之前向买方披露相关信息。
在房屋交易过程中,若卖方刻意隐瞒或未予告知凶宅状况,则构成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背社会公共道德,买方因此享有解除合同并退还购房款项的权利。
然而,在涉及二手房交易时,买方一旦支付了购房款并签订合同,便无法进行退房处理。
此时,买方可考虑将该房产转售他人。
尽管凶宅在物理结构上可能无明显缺陷,但其客观价值已严重贬值,导致其难以出售,即便成功出售,价格亦远低于普通住宅。
若卖方蓄意隐瞒真相,以市场价出售此类房产,则构成恶意欺诈行为,买方可通过法律诉讼途径寻求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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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建设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因此,宅基地并不属于农用地,而属于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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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土地三权和宅基地三权有什么区别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三权分置”是对于宅基地的所有权、资格权以及使用权进行了细致区分界定。
具体而言,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农村全体农民组成的集体组织,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流转交易。
相较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属于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的对集体拥有的土地占有和使用的法定权益范围之内,宅基地使用权人在遵循相应规定的前提下,有权进行相应的转让行为。
最后,宅基地的资格权则是农户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申请时所必须具备的前置条件和基础,然而这并不构成真正意义上的民事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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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需要报建吗
农村建房需要报建的,要依法经过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证,才能建房。报建程序:1、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2、农民建房应当遵循的原则。3、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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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责任的情况下怎么出保险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涉及到双方均为机动车辆的事故情况下,赔偿责任的处理方法如下所述: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各方需先使用其驾驶车辆所购买的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简称“交强险”)对彼此进行赔偿。
若交强险无法完全覆盖所需的赔偿金额,则双方按照各自应负担的比例分担剩余部分的赔偿费用,其中机动车一方需要额外支付款项的50%,而非机动车一方仅需承担50%。
在此前提下,如若任何一方的机动车具有保险保障,则该方可选择通过保险公司履行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若事件中至少存在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那么依据现行法规,机动车损失方应承担总计50%的赔偿责任,而其余50%则由行为不当的一方自行承担。
同样地,若机动车一方拥有保险保障,则可选择通过保险公司获得相应的赔偿。
在此种情况下,机动车一方应优先使用其所购买的交强险对对方进行赔偿,对于超出交强险赔付范围的部分,双方各按50%的比例分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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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可以翻建吗
可以。但必须要符合规定,不能随意翻建,主要是为了防止私自选址、适用耕地建房;避免宅基地面积超占;减少宅基地纠纷一方出现私搭乱建。应遵照《土地管理法》第44条、第59条、60条、第61条、第6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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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法有哪些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问题,其主要的解决策略包括重新规划宅基地以便建立新房、提供相应的安置房或实施货币补偿以及其他多样化的措施。
在进行此类征收时,除了涉及到的农用地之外,还包括地面上的附属设施与农作物等,对此类补偿标准,各个省级行政区划单位将会自行制定更加详细且具体的规定。
而对于农村居民的住宅,都需要在妥善地完成补偿程序之后才能够进行拆除与搬迁,并且必须保证他们的居住条件有明显的提升。
在此过程中,我们将遵循“先赔偿再搬迁”及“居住条件要有实质性改善”两个基本原则,通过诸如重新分配宅基地以建设新房、提供适当的安置房或者直接支付货币补偿等多种方式来实现公平、合理的补偿,同时也会对由于征收行为所导致的搬迁、临时安置等相关费用进行全面的补偿,从而确保农村居民的居住权得到充分的保护,以及他们合法拥有的住房财产权益不受任何损害。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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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网约车具备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解析:
如欲成功入选网络预约出租车服务行业(以下简称为“网约车”行业),作为驾驶者的您需要满足如下多方位的标准与条件:
首先,关于年龄及生理状况。
通常情况下,男性驾驶者需具备法定成年人的年龄,即至少年满22周岁;
而对于女性驾驶者来说,适宜的年龄范围则在22周岁至50周岁之间。
此外,身体素质方面也有所要求,例如大面积的纹身或对乘客乘坐体验产生负面影响的显著特征皆不被允许。
其次,关于驾驶资历方面。
作为网约车驾驶者,您应当持有C1级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或更高级别,并且实际驾龄应在三年以上。
接下来谈谈个人背景资料。
除了必须保持优良的驾驶习惯外,您的个人档案中不得出现酒后驾车、吸食毒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同样至关重要的是,您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地区的法律法规,严禁有任何涉及暴力犯罪的纪录。
最后,关于健康证明的问题。
部分地区为了保障公众出行安全,会要求驾驶者提供相应的健康证明,以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身心健康水平。
至于车辆和保险,网约车驾驶者所使用的汽车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并投保全面的商业责任险。
由于各个网约车平台的政策各具特色,您可能还需要满足该平台的其他特殊要求,如实体身份认证、定期体检等。
法律依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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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属于建设用地吗
农村宅基地属于建设用地。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该村户口的村民可以申请变更、扩大宅基地。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需要提前申请,得到批准方能建造。宅基地可以用来建造自用房屋,也能作出房产证,但不得对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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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规划区内可申请宅基地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是否符合规划要求的问题需依据当地规定进行判断与处理。
首先,需强调的是,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过程应由集体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并完成审批工作。
其次,对于使用宅基地进行建设的村民住宅项目,经过严格审查后若证实其完全符合规划要求,则政府有责任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二十个工作日内为其颁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
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
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
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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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上有建设施工算施工企业吗
[律师回复] 解析:
1.理论层面来看,在所有的项目参与者当中,建设单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不仅需承担工程的资金投入,还要全程监控项目的进行。
相较之下,施工单位则被赋予了执行工程建设的重要责任,具体负责实际的施工流程。
基于此,我们可以认为将“建设单位即甲方”的观点视为正确且精确无误的。
2.更为细致地分析,建设单位实质上是以建筑物的投资方身份出现的,对于工程投资所形成的资产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这种独特地位使建设单位常常被业界人士视作投资实体,并成为建设工程项目中的核心部分。
他们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承担的主要职责涵盖了制定高水平的建设方案、保证充足的建设用地供应以及提供充足的建设资金等多个方面。
而施工单位则是由一群持有相应资质证书,并由该领域内专业人才构成的企业或机构,从事各种生产活动,如建设单位自有的工程施工队伍、房屋维修团队、国有建筑公司、设备安装商、工程队以及市政建设公司等都属于施工单位的范畴。
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规定,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和权力限制上都有明确且严格的划分。
其中,施工单位需要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承担全部责任,严格控制安全、质量、进度等关键环节,以确保工程最终能实现预期的建设成果和品质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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