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必须是劳动两方商量一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无权利逼迫劳动者加班,劳动者不认可加班能够拒却。另外,与用人单位商量不能解决的情况下,应当搜罗证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或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商量后能够延长工作时间,通常每日不得超出1小时因特殊原由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要求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出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出36小时。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背本法限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能够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诉讼讼,也能够商量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流程。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置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能够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能够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能够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议诉讼。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规则违背法律、法规限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导致损害的,应当承受赔偿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