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限定,工人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本领的,应当进行劳动本领判定。
2.工伤工人需要等伤情稳定后能够申请劳动本领判定,判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废除后才能够做劳动本领判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废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
3.根据《工伤工人劳动本领判定管理办法》第八条之限定,申请劳动本领判定应当填写劳动本领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手续: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组织病历管理有关限定复印或者复制的体检、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手续;
(三)工伤工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限定的其他手续。
4.因各地在具体操作上可能会存在差异,建议在解决前拨打12333询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