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委关于女老师产假有关问题的复函,女老师产假若正值寒假期间,其寒假休假时间能够顺延。请各地根据学校事实上情况执行。所以老师的产假不包括寒暑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工人生育享受众多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孩子、产假、哺乳等为因,辞掉女工人或者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女老师产假有关问题的复函》1992年3月30日浙教人函字92第01号函悉。关于老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可否延长寒暑假时间的问题,根据劳动部劳安字19891号文件精神和劳动部有关部门的意见,经研究,认可女老师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能够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