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第二百五十八条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民事诉讼法》,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九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执行法院核查属实的,应当恢复执行、扶养费,说明案件已经执行终结,当然就不能再申请执行了。如果法院是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就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了,无遗产可供执行: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如果法院裁定终结执行、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