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转让租赁合同,必须符合法定或合同约定的转让条件,或者经得出租人的同意,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出租人而言,律师在处理案件纠纷过程中,需要把握的是除了本指引3.2.4.3.2所述的法定转让情形之外,承租人如果违反合同的约定,出租人均可依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规定向承租人主张违约责任,也可向法院提出确认承租人和租赁权的受让人签订的租赁转让合同无效之诉。
律师在为出租人提供此类法律服务过程中,司法实践中,常见的纠纷违约一方在于承租人,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房屋承租权转让给第三人。因此律师在接受委托启动诉讼时,既可以向承租人提起合同的违约之诉,追究承租人的合同违约责任;也可以提起确认承租人与第三人签订人《租赁权转让合同》无效之诉。两者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
向承租人提起违约之诉,只能解决承租人违约责任的问题,对承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租赁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不能在违约之诉中解决。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因无效合同而取得的财产或者权利应当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因此,对承租人和第三人一并提起合同的无效之诉,从诉讼策略和效率来讲,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以上就是对房屋租赁合同转让协议问题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