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你上文所说,你们那实行的应该是实物安置,拆迁后还房。
我国农村地区人均土地和居住面积历来大大高于城市,以我们这里为例,一般最大每户审批面积达220平方米,人均住宅审批可达40平方米;而在市区买房迁户口入市的话,只要求人均面积达20平方米即可。因此,农村住宅人均面积基数较大,以农村人均面积40平方米计算,拆迁后还建26平方米,可以超过城市人均居住面积,1:0.65这样的比例拆迁农村房屋时还算是比较适合的;不过这样的政策也应该有一个底限,就是当有些农户居住面积过低时,例如60平方米,还建39平方米无法住人,应该有个最少还建50平方米这样的底限。
你说的1:1应该是城市老城区之类的国有土地改造,对原来就是国有土地的房屋拆迁实行拆一还一;1:3感觉比例太高,估计是一些面积特别小的特殊国有房屋拆迁,例如原来老国有企业的宿舍一般20多平方米,改制后成为职工所有,拆迁时按1:3还房是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