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可以罚款,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章法律责任1、第五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