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生育权是女方的权利,可以自己选择,生下来男方都有抚养的责任。因为对方行为导致流产的,则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因堕胎产生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合理损失,有充分证据的可以得到法院支持。同时,精神损害赔偿也可酌情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予以酌定。如果还有其他疑问,可以联系我们。【法条】《民法法典》第1003条: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第 1179 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