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违约金的问题,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条款: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是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该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上述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而且在第一种情况下,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如果陈先生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金不是上述两种情况,那么就属无效条款,陈先生如果想要离开学校,不需向学校支付15000元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