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征兵工作政治审查规定》第八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一)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
(二)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罪,依法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有严重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三)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四)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五)有黑性质组织或者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
(六)与国外、境外政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七)参加过邪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法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